拉扯表演行当。在早期粤剧十大行当中归属“杂”类,约似京剧的“扫边”和“零碎”。“拉扯”在戏班中地位比手下高,但没有固定的扮演行当和位置,一般手下比较“醒目”(机灵、精明的意思)就有机会晋升为“拉扯”,戏班有一句俗语:“手下头,拉扯尾”。意指手下中的尖子与“拉扯”中靠后者地位相约,生动地点出两者的关系和在戏班的地位。“拉扯”扮演舞台上类型性较强的男角色,大多无具体的角色身份,也无专责的表演行当,有名有姓者也不一定向观众交代,多扮演戏中的朝臣、家院、中军、旗牌等角色。他们要掌握简单、规范的程式性唱和念,间或有独立的程序性表演。在演出中,偶或有演员生病角色出缺时,拉扯要顺位顶角。“拉扯”是戏班中不可或缺的岗位,粤剧历史上表演行当多次整合,“拉扯”的地位始终不变,现在剧团亦有此称谓。“拉扯”之名的来源现已难于考究。广州话中称拉和扯的手部动作为“掹”,戏班中亦有俗称“拉扯”演员为“掹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