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旦表演行当。传统粤剧并无彩旦的行当称谓,其实际职能最初由女丑担任,在传统粤剧十大行当中属于“丑”类。后来在粤剧表演行当整合发展的过程中,被原来的男丑反串兼代了。通过不断与其它剧种的交流,才从京剧引入彩旦的称谓,并改由女演员担当,彩旦在传统戏多饰演反派角色,如《绣襦记》的鸨母李妈,《凤玉佩》的媒婆九婶等,在新创作的剧目和移植剧目中则呈现出戏剧人物性格多样化的倾向,也有饰演性格开朗,风趣滑稽的正面人物,如《三脱状元袍》的十二娘,《拾玉镯》的刘妈等。表演颇具有闹剧色彩,特别夸张的表演,大幅度的表演动作,把现实生活中的自然主义与戏曲舞台程式性的表演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在化妆上浓抹重彩,以丑为美,故名彩旦。在粤剧演出中,彩旦多担任配角或无关紧要的闲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