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山花鼓戏也有“麻邑哈”、“花鼓灯”、“小鼓子”等称谓。主要流行在豫南信阳等大别山一带。花鼓戏的来源说法不一,有说是弋阳腔传入豫南后和大别山区的民歌小调结合而形成的;有说其主要唱腔为柳子板腔类,是柳子与当地民歌、地灯相结合而形成的。清乾隆年间《光山县志》已有“刑牲演剧,交相赛诗”的记载,但不知是否花鼓戏。信阳县平昌乡陈店村东北有一口小井,井边石碑记载为清道光十三年(1833)花鼓戏班捐款所修。陈店村花鼓戏班的知名演员有生脚刘培业、旦脚刘培江、丑脚陈四等。稍后平昌乡关塘、杜岗等村,也先后建立花鼓戏班。清光绪年间新县(当时属光山县)有杨堤盛花鼓戏班,民国初年有吴晴兰花鼓戏班等。民国七年(1918)《河声日报》曾发表抨击息县知事看花鼓戏的报道:“竟于今年阴历正月开始,迄今在署连日演唱花鼓小戏”,“以为欢笑”。民国期间,豫南各地如桐柏月河乡、新县(当时名经夫县)周河乡、罗山周党乡、信阳查山街、息县董洼村等,先后组织花鼓戏班演唱。所演剧目多以儿女情长、爱情故事、民间生活为内容,俗语说:“梆子南征北战,皮影公子遭难,花鼓婆娘养汉。”经常上演的小戏有《张德和休妻》、《吴三保游春》、《王二醉酒》、《勾鸡》、《闹花园》、《胡彦昌辞店》等;单本戏有《天仙配》、《五凤山》、《棋盘山》、《打金枝》等;连台本戏有《郭丁香》(《唱天神》)、《薛丁山征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