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剧身法

在传统戏曲表演艺术理论《明心鉴》中认为:“身段”有“八要”,京剧理论中有《国剧身段谱》。这个“身段”,也就是“身法”。
在传统戏曲表演艺术理论《明心鉴》中认为:“身段”有“八要”,京剧理论中有《国剧身段谱》。这个“身段”,也就是“身法”。

《明心鉴》的“辨八形”为:

贵者:威容、正视、声沉、步重。

富者:欢容、笑眼、弹指、声缓。

贫者:病容、直眼、抱肩、鼻涕。

贱者:蔼容、邪视、耸肩、行快。

痴者:呆容、呆眼、口张、摇头。

疯者:怒容、定眼、啼笑、乱行。

病者:倦容、泪眼、口喘、身颤。

醉者:困容、模眼、身软、脚硬。

《明心鉴》中的“分四状”为:

喜者:摇头为要。俊眼、笑容、欢声。

怒者:怒目为要。皱鼻、挺胸、声恨。

哀者:泪眼为要。顿足、呆容、声悲。

乐者:开口为要。颜赤、身颤、声竭。

以上“八形”、“四状”所涉及的十二种不同类型的人物形象的塑造方法,实质上就是“身法”。它不是指的某个部分,而是全身性、结合性的艺术表现。川剧艺术理论中所谓“辨八形、分四状、现于面、发于声”云云,证明以上的十二种身法与川剧表演艺术是一致的,川剧完全适用。只不过川剧“身法”还要更复杂、更丰富、更富有表现力。川剧表演艺术家袁玉将其归纳为:

喜者:俊眼、喜容、摇头、笑声、音脆

怒者:怒目、皱鼻、挺胸、顿脚、恨声

哀者:泪眼、鼻酸、口颤、抽泣

惊者:瞪眼、口张、提身、身抖、声惊

怕者:卷腰、避目、身抖、声颤

痴者:呆眉、豆眼、张口、摇头、摆身

疯者:呆容、定睛、啼笑、乱行

病者:泪眼、倦容、喘气、脚偏

醉者:困容、模眼、身软、脚硬

派者:笑眼、正视、步稳、头正、声缓

瓜者:现瓜象

呆者:呆头呆脑

秀者:秀美、秀丽、俊秀

狠者:毒竦

伪者:伪善

浮者:浮猾

酸者:笑眼、摇头、声缓、欢容、步慢

俊者:俊俏、俊美、英俊、聪俊

刚者:眼平视、语侃切、出脚重、手有力

柔者:眼微观、语迟缓、脚步轻、手无力

以上二十种川剧身法,也远非其全部,而且仅仅是以不同类型的人物形象的塑造原则和方法而言,随着具体剧中人物不同,运用起来变化无穷。以“刚者”为例,《卧虎令》中的董宣,《铡美案》中的包公,《海瑞罢官》中的海瑞,《十五贯》中的况钟等,都可以说是刚正不阿,但他们又有明显的区别,有表演上的几个“青天”不可雷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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