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艳,女,汉族,宁夏石嘴山市人,1974年7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宁夏戏剧家协会会员,国家一级演员。共青团中央第十四届代表大会代表;全国第九届妇女代表大会代表;自治区青联常委、副秘书长;区直机关青联常委;宁夏文化厅团委副书记;宁夏秦腔剧团团支部书记。曾荣获自治区青联颁发的“首届突出贡献奖”,并且连续十一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2008年获宁夏回族自治区成50周年文化活动“工作突出贡献奖”,2009年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文化部评为全国文化系统先进工作者。
侯艳出身于梨园世家,自幼酷爱秦腔艺术,1985年,以出色的成绩考入宁夏艺术学校。在校学习期间,以刻苦钻研的精神及对表演艺术深刻地领悟与感悟能力在众多同学当中脱颖而出,从入校第二年起便先后在多部剧目中成功饰演了各类不同的角色人物形象。1990年7月,她以优异的成绩从宁夏艺术学校毕业,并被分配到宁夏秦腔剧团担任演员。参加工作以后,她凭借扎实地舞台表演功力和不断进取的刻苦敬业精神在艺术前辈的帮教下相继完成了本戏《窦娥冤》、《游西湖》、《杨三姐告状》、《梁秋燕》、《周仁回府》、《哑女告状》、《吕布戏貂蝉》、《蝴蝶杯》、《真假牡丹》、《三滴血》、《火焰驹》、《塞上南国人》、《牌坊泪》等一系列的舞台人物形象塑造,并赢得了专家学者的好评及广大观众的喜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