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下抢与派吃演出”的习俗
辛亥革命后,闽剧班社之间竞争激烈,一些艺术水平较低的艺人,为了混饭糊口,趁戏曲演出旺季,拼凑服装乐器,到山区农村演出,索取微薄戏资,每隔几天更换一个班名,一人只分到三、五角至一元,被观众称为“三下抢”戏班。至演出淡季,就逢村过店“派吃演出”,不拘时候,只要在某村的祠堂大门、墙壁或神庙的戏台柱子上用红纸写明:“某某班经过此地特在贵乡演唱一乐”便可作不速之客,随红纸榜搬进祠堂,乡中当事人就马上鸣锣通知各家派饭,按经济情况分派艺人,人数不定。像这样的演出习俗多发生在罗源、连江以北山区、闽侯大湖古田等偏远地区,戏曲演出极少,当地民众对戏班的来临十分重视和热情,一般都会诚恳接待,久而久之就形成不成文的惯例。
二、“封箱”与“开堂”
福州各行当在年终和农历新正,均有谢年封卯、封箱、封柜、封斗以及开堂、开卯、开笔、开斗等等之举,戏班也不例外。但“江湖班”的这套仪式要比其它班社略早,特别是开堂,定在新年正月初三,这是因为此类班社多在农村演出,禁忌一出门就碰“牛”。农民正月初四才牵牛犁田耕作,为了一年如意吉利,开个好彩头,“江湖班”就此回避开假之日。
三、“躲债戏”与避难所
古时,每逢除夕之际,福州市区除专业戏园照常演出外,所有庙堂、会馆均停锣煞鼓,惟有坞尾尚书庙戏台锣鼓喧天,台下挤满了观众,说是看戏,实是躲债。原来自农历二十四起,索债之人便天天逼债。一些“慈善家”遂出面捐款,聘请闽剧戏班在尚书庙演戏,通宵达旦,以供债户藏身,如果债主进庙索债,就会被观众轰出,还会挨众人臭骂。“躲债戏”与尚书庙就成了贫苦百姓的避难所,让他们在凄苦的岁月中感受到人间的一丝温暖。也是民间社会创造的一种救济机制。
四、剧目人物与姓氏禁忌
中国农村多一姓聚族而居,赛社祈年,聚金演剧,“凡与剧中人同姓有不利者,则讳而不演,倘伶工不知规避,则大起纠纷;若至弱小乡邻演之,亦视为有意侮辱,构成仇怨。”如秦氏不观秦侩之戏;严氏不看严嵩之剧;至于剧目中属于大辟之同姓,如《斩马谡》、《铡美(陈世美)案》、《斩包勉》等,均需避开;如果剧目是表现奸臣贼子无恶不作,被审被捉,下场不妙的,若非事先声明同意,也不敢演;“盖村落不比城市之异姓杂居,各自为谋,而野老田夫,天性未泯,知耻近乎勇,礼失求诸野……”(《闽剧历史资料汇编》)一般农村观剧,忌讳甚多,名曰“碰戏彩”。这是农民们最不愿意看到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