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花鼓戏,以长沙官话为舞台语言,是湖南花鼓戏中影响较大的一种。它是由农村的劳动山歌、民间小调和地方花鼓(包括打花鼓、地花鼓—花鼓灯)发展起来的,距今已有一百六十余年。
长沙花鼓戏在“三小”的基础上发展了生、旦、净、丑诸行角色。但小丑、小旦、小生仍代表着本剧种独特的艺术风格。小丑分为褶子丑、短身丑、官衣丑、烂布丑、奶生丑等。
长沙花鼓戏的传统剧目中,有大量的小戏和折子戏,是最有特色和具有代表性的剧目。小戏包括“对子戏”和“三小戏”。小戏大都是在山歌、渔歌、小调、地花鼓、竹马灯等的基础上发展形成的。
折子戏则是大本戏中经常作为单独演出的,都是长沙花鼓戏中最流行的剧目。建国后,依靠老艺人和文艺工作者的合作,对长沙花鼓戏的传统剧目进行了挖掘、改编。重点加工整理的有《刘海砍樵》、《芦林会》、《阴阳扇》、《南庄收租》、《刘海戏金蟾》等五十个剧本。
长沙花鼓戏的声腔分为“川调”、“打锣腔”和“小调”三大类。前两类称为“正调”,有较固定的声腔格式、旋律特点;后一类的曲调旋律、节奏、调式都变化较大,基本上各自保持原来的民歌结构。长沙花鼓戏的过场音乐,曲调来源于民间歌曲和古典的曲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