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戏行当发展

黄梅戏角色行当的体制是在“二小戏”“三小戏”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上演整本大戏后,角色行当才逐渐发展成正旦、正生、小旦、小生、小丑、老旦、奶生、花脸诸行。

黄梅戏角色行当的体制是在“二小戏”“三小戏”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上演整本大戏后,角色行当才逐渐发展成正旦、正生、小旦、小生、小丑、老旦、奶生、花脸诸行。

辛亥革命前后,角色行当分工被归纳为上四脚和下四脚。上四脚是:正旦(青衣)、老生(白须)、正生(黑须)、花脸;下四脚是:小生、花旦、小丑、老旦。行当虽有分工,但很少有人专工一行。

民国十九年(1930)以后,黄梅戏班社常与徽、京班社合班演出。由于演出剧目的需要,又出现了刀马旦、武二花行当,但未固定下来。当时的黄梅戏班多为半职业性质,一般只有三打、七唱、箱上(管理服装道具)、箱下(负责烧茶做饭)十二人。行当搭配基本上是正旦、正生、小旦、小生、小丑、老旦、花脸七行。

由于班社人少,演整本大戏时,常常是一个演员要兼扮几个角色,因而在黄梅戏中,戏内角色虽有行当规范,但演员却没有严格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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