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调与民间文学、美术、手工技艺等相比,它不是固定的、静态的,而是一种动态的舞台展示,是能够与观众进行面对面情感交流与互动的“活”的表演形式。
彩调具有很大的鲜活性。它已有200多年的历史。从它产生,发展到现在,一直在不断地变化,还融合了其他各种文化。彩调剧是在当地民间社火活动中演出的彩调歌舞产生。
清代嘉庆末年至道光初年,在清王朝从盛到衰的社会变迁背景下,阶级矛后、民族矛盾加激,穿插在民间社火活动中的彩调歌舞,逐渐发展成为适合于表现生活矛盾冲突的戏曲形式,从而真正地产生了彩调剧。而流传至今的彩调剧大量保存了歌舞时期使用的音乐曲调,这些曲调具有本地民间音乐浓郁的乡土气息,又有兄弟省区采茶、花鼓、花灯音乐以及江南小调的共同艺术特征。它们大多由本地的民间音乐以及随民间社火艺术形式传入广西的明清时的江南小调交流融合发展而成。
1959年,由于新创作的彩调剧《刘三姐》被进一步创编成民间歌剧《刘三姐》,并拍成了风靡东南亚的电影《刘三姐》,从而使得彩调成为了我国有一定影响的地方戏。现在,彩调依然活跃在广西的大地上,结合时代更有了不一样的活力。